根据《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》(温医大〔2021〕13号)文件要求,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评审,将同意推荐者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6月1日~6月3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联系电话:0577-86699739;
联系邮箱:jianyanshengming@163.com;
联系地址: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A316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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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22年6月1日